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保障道路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。经研究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G9211甬舟高速公路和S6定岱高速公路新增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,将于2025年1月6日启用。启用后,将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57号)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,特向社会公布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如下:
1、G9211甬舟高速公路舟山方向29K+800M(该路段限速100km/h);
2、S6定岱高速公路岱山方向25K+650M(该路段限速100km/h);
舟山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
2025年1月2日